Sunday, 9 September 2007

語文能力

最近某圈子裡出現了小風波,挺有趣的。話說有人想要一首歌的mp3,某人回覆他的電郵時同時提出了版權問題和文法問題,被指責的人卻著眼於文法問題上,藉口推搪「大家該相親相愛」而可以忽視語文能力問題。哈,那香港何不「尊師重道」,推翻基準試,任由一些不合格的老師繼續教導社會的下一代呢?

語文能力,唔,有趣。有次跟老頭子吵架,事緣我投訴他的字很草很難看,他說這是因為我不懂得中文,我差點想說「對呀,我中文頂多只有中五程度,會考D級,之後去了外國,宜家唔中唔英唔廣東話」。更有趣的事是有些朋友都驚訝我的中文能力好。矛盾的評語。

其實我很注重語文能力,尤其是書寫能力,每當看到自己或別人寫錯別字或文法出錯時,便會覺得很礙眼。為什麼?都是託會考的福,練出會挑錯處的金睛火眼。從實際應用層面來說,錯別字或錯文法能使意思扭曲而無法解讀或解讀錯誤,而後者比前者的破壞力更甚。例如「長情」是什麼意思呢?是指感情吧,「以下是某事的長情」指的又是什麼呢?「長情」、「長程」、「詳情」,發音一樣,意義不同,我想沒有人會不同意吧。那為什麼會用錯呢?

現今社會充滿著文法陷阱,報章雜誌網上論壇裡錯別字比比皆是,人人耳濡目染,隨隨便便,破壞了自己的語文能力,然後讓人看他們的錯字錯文法,惡性循環。錯了也不是什麼事,學習更正不就好了麼?為什麼這樣不願意被point出來呢(註一)?是因為不以為然?是因為不能接受承認自己有錯?是因為能力不及而沒有(無法)更正別人所以別人也不應該更正自己?

唔,有趣、有趣。

註一:point,原本寫作「指正」,但我不能肯定這詞語是否別一個錯別字:指証。用「指責」也不對,所以,算了,用英文。

後記一:大陸同事最近常寫錯別字,我很想破口大罵,可惜A、他們不在香港,B、他們聽不懂廣東話粗口。令人這麼討厭是因為A、他們寫錯字讓人看得一頭霧水,B、我忙得快要發瘋時還要看他們奇怪的文字,C、他們的同音錯別字是國語而非粵語。

後記三:身為一個專業的programmer應該對解讀的正確性及準確性有很高的要求。當程式本身是無法解讀時,compile會失敗,但也算是很理想的情況,至少知道有問題存在。最糟的情況是解讀錯誤,即執行時才發失錯誤或非按預期執行,這是bug。

後記二:讓我說說一個胡亂作答的解析(考試時胡亂作答比不作答要好)……打錯字了,應該是解釋。人的自信心越來越脆弱,因為經不起考驗和挑戰,任何風吹草動都足以摧毀它,所以要好好保護它,任何人說自己的不是時,即時反應是築起圍牆。情況就如肌肉一樣,沒有鍛練便會變得弱小,接受不了任何體能的考驗;但不接受體能的考驗,無法鍛練,是不會變強的。問題是,為什麼不能接受考驗呢?一字記之曰: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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