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 13 September 200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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孫子曰:『將聽吾計,用之必勝,留之;將不聽吾計,用之必敗,去之。』(孫子兵法第一篇 始計篇)

原本以為「七日內有壞即換」只適用於購物,沒想到這也可以應用於聘人上。而當掌權的忍無可忍時,從上而來的手段降臨,是不再帶有半點憐憫,十分鐘內,一張支票,消失掉,完。

小隊全體生還,可能只是個夢想而已。

我一直以為Symbian這一個較偏門的語言難學,所以應該給更長的適應期,所以新人的觀察期也該較長,所以新人表現略為不濟應該可以接受,但原來還是大頭目說得對,第一週覺得不適,就該來個了斷,拖多兩三個月對新人或公司均沒任何好處的,唉,怎麼說成好像墮胎似的?

第二週就為這事抓破了頭,跟上司、朋友討論過多次,意見各式各樣,但結論基本一致,只是我固執,偏要再觀察下去,兩個月來卻只是苦了自己。

如何才是對雙方都是最好的決定呢?該給多少次機會?多少次寬限?多少次容忍?多少次嘔血?是這兒不適合他還是他不適合這工作?自己也曾經多次犯錯、多次遲到、多次打瞌睡,難道說因為我無限量地加班就可以彌補這一切的失誤?到底以什麼來衡量一個新同事的適任性?或者就如孫子所說的將聽吾計這般簡單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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