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 25 June 2006

似乎我要更加愛惜這部IBM T42,她能夠默默地等候了35個小時。從禮拜六早上六時收工,就靠著電池一直standby到禮拜日下午五時,而我卻放她一旁,沒AC,沒改為Hibernate。其實,這些時間我不是睡就是浦,甚至浦天光(阿根延對墨西哥喎)。35個小時,本以為電力會耗盡,卻只消耗37%,看來要她standby三日都不成問題。或許抽起了第二隻harddisk真的有幫助吧。

等,似乎不是件易事,總覺得通訊的進步、普遍、大眾化讓人對於「等」感到很不是味兒。還記得小六時一大班同學相約一齊,探望一位將要移民的同學。八個十個,就在上環某街集合,沒有call機沒有手提電話,大都能準時到達,未到的,大家就向鋪頭借電話,打去他家裡詢問。反之,現在無時無刻人們都靠手提電話聯絡,找不著的好像什麼大件事。手機和電池,已是維繫生命的重要原素。

就似不習慣去等,當我決意,就會一意孤行,短期之內就必然成事。自從入了社會,自從口袋有錢,就是想買的就去買,有時也不理會曾有太多後悔的事,例如沒做過research就買了iPod二代,卻不到一星期就有新款和降價。受不起內心期待的煎熬,和日以繼夜的想念,是我的弱點吧。

就似很習慣去等,當我遇到喜歡的女孩,就算思念得茶飯不思,還是永遠沒什麼進展。自從成功考入了大學,連車牌也到手了,無知的我以為仗已經打完了,還有什麼呢?對,愛情。我曾經用很多心思去追一個女孩,一年來我在等,等她軟化被感動。終於,我渴求的我得到了,卻要付出擔戴不起的代價:學業、朋友、時間、信仰、金錢。或者我要感激那些反對過、苦口婆心過的朋友們。

好不容易痛定思痛,分手了,我還是在等,等她找個新男友,以為才算是完整的句號。等得了她的新男友,卻忘了要讓自己復完;等到自己復完,或者已錯過了很多機會吧。算了吧,我身邊還是很多弟兄未有著落呢。

是咀咒吧,真心喜歡的,好像不太歡喜我;真意鐘意的,好像無法打開話匣子;能交心的,還是做好朋友吧。朋友是一世,別要妄想把好友變作女友;這種1或0的設定,還是太冒險吧。

還要等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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