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 18 June 2007

還是以前的比較好

不負責任地放下這道題目後,想必有人會胡亂猜測。若果曾猜測過,那猜出了什麼來呢?

以不斷變應慢變

什麼使人害怕改變呢?以我的仆直來說吧。由於多數的只有一個人在設計,並沒有集思廣益,在後期時難免發現一堆一堆的設計失誤和漏洞,而這些問題除了令往後的開發變得艱難外,還可能引致更多的潛在問題。一般而言,為了趕期,都不會花額外時間去修正設計,只會在各位置上補漏。問題便由得下一手同事(可能是自己)處置,當然,下一手為了避免麻煩或根本無從入手,便由得情況繼續下去。

長遠而言,花點時間和功夫重建部件不一定比東補西填來得辛苦,反而更有利未來擴展,但為什麼還要怕重新設計?費事費時、得不償失、不容許承認設計失誤,簡單說,怕承受不起改變的代價,表面沒事就足夠了。

當然,重建重造那麼多部件,不等於勇於改變,不等於目光長遠,只可以說那是個執著於設計、不理會既定的限期、不按程序辦事的瘋漢而已。

沒有他們的日子,第一日,晴

兩個同事請辭了,今天他們都不在公司裡,雖然他們都是少說話型,最吵不外乎我和栗子,但今天辦公室似乎特別靜,靜得令我睡著了(都只怪《大戰略2》太花時間了)。

同事可以請、可以走、可以病、可以炒,當中沒一樣事由得我去控制,甚至比愛情更難以掌握,因為整件事裡可以不存在「我」的因素,唯事後的副作用卻要由我們去承受。正如一個核彈落在身旁,可以不是你製造,可以不是你放置,可以不是你引爆,不過只要它一爆,可以知道你只有硬食了。

正題

其實本來並非想寫以上一堆瑣事,主角應該是我那條六年的牛仔褲。當年留學時銀子不多,故衣物也不多買,曾經買了件T-Shirt後跑回去退款,只為取回相等於茶餐廳套餐的金錢。當襯衫的長衣袖磨穿了,就撕掉當短袖襯衫,當牛仔褲磨穿了,就剪掉另一條爛褲去補,結果就有一條過厚的牛仔褲和一條短褲。大概是拍拖關係,感覺總是爛衫爛褲好像不太好(尤其是跟女友逛商場時總是去GAP看衫),所以某一天逛商場時一口氣買了兩條牛仔褲(特價)。

這兩條牛仔褲最大突點都是在膝蓋處,第一條在膝蓋處縫上了一塊長方形的布,四邊縫合,底邊中間留一個出氣口,我老是在想把奇怪的東西從下面往上塞進去看看。第二條Baffulo(註一)在膝蓋處縫合得很奇怪,就像摺紙的轉角位,底部有一個橙色的圈,就是這設計吸引我去買的,後來在小組時間無事幹時,如果手上有筆狀之類的東西,我總是會拿來穿過那橙色的圈,目的:不明。

從來我只曾向兩人提及它們的事,已是兩三年前了,不過沒多久我媽就禁止我再穿它們,原因:後袋處被我磨穿了,大概是因為我那厚厚的銀包以及我坐唔定的性格吧。後來我前後買了四條牛仔褲,沒一條能讓我滿意的(都是G字頭的牌子),我甚至想過趁屋村收舊衣時捐掉它們。上兩星期某晚打開衣櫃時看到了二號牛仔褲,原來它還未完全磨穿(磨到見底的是一號),嘩,太好了。

之後兩個週末都有穿過它,發現了幾件事:原本褲管長到拖地(因為我買時沒改過褲腳),被踩到又霉又爛的褲腳(註二)摺起了,原來是阿媽幫我釘起,不再拖地了。褲管比G記的大最少兩個碼,鬆泡泡的,所以走路時左右褲管會互拍,但這正適合香港的夏天呢。褲袋很大可以讓我並排放PDA和電話,G記的最大只可以讓我塞一部PDA,最細的,就是放電話也很麻煩。二號甚至可以放部PSP,而我坐下或站著都沒問題。

實在太棒了,還是以前的牛仔褲比G記的好。我終於找到最適合自己的牛仔褲的要求了:闊,下次一定不會再幫襯G記。


註一:我不知道香港有沒有這牌子或這店子,依稀記得Baffulo在加國就如香港的I.T.之類的店子,主攻年青人,而我繌是沒耐性在這類鋪頭揀衫。
註二:不是說磨爛了的牛仔褲特別型麼?不過在香港雨季時,這個過長的褲腳會把街上的雨水帶回家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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