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unday 28 October 2007

打入

上周三的一局棋,我執黑子,佈局階段,雙方各自佔領了兩個角,黑掛角、白守角,在兩個角裡埋身搏鬥後,分析了一下形勢街:兩個角都被我打到分裂,雙方各佔一半左右,雖然被吃掉了五六子,但是也未至於劣敗之勢,但對方開拆又守得住兩個角,我的一個角被分裂另一個又未穩守,驟看白棋佔優,我的形勢不太好。

對方認定自己贏了,他有事先走,讓其他同學補上,導師棋癢,代我下棋(大概是嫌我下得慢又礙著他收工)。結果,黑大勝白,一百幾十目(白棋負目)。除了導師棋力高外,我的下法跟他的分別,是他肯在白棋的兩個相連的開拆中打入,兩只黑棋便讓白棋搶來的一條邊崩潰了。

「打入」,是一只棋子衝入對方兩只棋子以上的地域,之後在原地小目數地做活或逃回其他陣地裡。兩者都不算是漂亮的棋形,兩者都可能用上十多隻棋子,前者造出兩眼兩目而活,後者是零目連回家裡,而且也有被全軍覆沒的可能性。但若果佈局階段已經處於下風、目數不足的情況,這樣「打入」便更顯得化算,搞亂局勢,從中取利,消耗對手,即是說:只要損人就一定利己。

但是,我總是不敢打入,彷彿要打入便需要無限勇氣,怎麼會這樣害怕?唉、勇氣耶。它本來就是個無關痛癢的遊戲,為何心跳要加速不已?是非贏不可?還是只是輸不起?輸不起的話,一世也贏不了,況且,本來就已經和輸掉沒分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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