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逃避煩惱的方法,就是不睡覺。對,不去睡,這一天還未算完結,反過來用就是「偷時間」的秘訣。但時間過得漫長了,唯有重覆又重覆做著同一件事,可能是看著帳簿結算表發呆,想著何時加人工;或者不停地玩Risk,不停地征服一個無謂世界,但電腦總懂得在適當時機當機發脾氣;又或者就好像今晚,上網尋找別人的blog。今晚發現,原來蠻多人的煩惱經歷以致行為模式和我的差無幾,不外乎晚上不睡覺、早上不起床、上班打瞌睡,喜歡蹂躪得意的女孩的臉並討喜歡的人的厭,還活像個傻瓜繼續去四處找喳。
遇上一個比我更能夠寫blog的人,其聰明才智無聊程度出發點都是一絕。物以類聚、物以類聚。
我開始懷疑自己的意志力去了哪兒,是因為靈力用完的關係了吧,畢竟不吃不喝都有五六年,但是放著不管,我還是死不了,而且早年幾前意志力還是蠻驚人吧,最少足以震撼部門和頭目們。想著想著,這不是意志力,應該是鬥心吧。突然想起EVA初號機吃掉使徒來快速補充失去的左臂,強。我還要再吃掉個靈力強的人麼?
原本打算明日上班,這一刻,我決定不校鬧鐘,昏睡至極限吧。只怕極限還不過五小時,當開始造夢,寶貴的睡眠時間就白白浪費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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