Saturday, 2 December 2006

能忘記也是無壞

既然早就已塵埃落定,多想本就無益,應該忘掉吧。奈何犯賤的人就是犯賤,越是無益越是沉溺。明知薯片熱氣,還是一口氣吃完;明知熬夜傷肝,還是越早起越遲睡;明知傷靈傷體的,還是放縱著心癮肉身。

曾幾何時義無反顧地孤注一擲,賭上一切,四次,四次慘敗,押上了學業、時間、金錢、夢想,還能以什麼作注碼?成王敗蔻,願賭該服輸,這是遊戲規則。偏偏每次想起,還是心有不甘,猶有餘悸,無法平靜,幸運從未降臨。那個明星廣告卻總能折磨人。即使可以用忙得發瘋的工作來麻醉,一天又能工作多少小時?十五?十六?一個月又能瘋狂工作多少日?廿七?廿八?這根本就是慢性自我毀滅。無法再工作下去時,能求救的只有涼茶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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