Monday 23 June 2008

battery chargers

早前又有手機著火,今次是N記的,GOOD JOB!

安全使用充電器 (hk.news.yahoo.com/080615/60/2vqqz.html)
(星島) 06月16日 星期一 05:30AM

(星島日報報道)李小姐遺失了她的手提遊戲機原廠充電器,於是購買另一款充電器使用,但使用約半小時後,她發覺充電器發出輕微燒焦味,並感到有異常高溫。李小姐查詢:(1)是否必須使用原廠充電器充電?(2)使用充電器時有甚麼安全事項要留意?

機電工程署回覆如下:

(1)使用充電器時必須留意充電器的輸出電壓是否配合,其額定輸出電流/功率必須較電器的輸入電流/功率高,例如額定輸出電流為800mA的充電器只可為800mA或以下充電電流的電器充電。因此,若充電器的輸出電壓及電流/功率配合,並遵照說明書指示充電,非原廠充電器亦可使用。

(2)使用充電器時應留意以下安全事項︰-
使用完畢後,應將充電器拔離電源插座;
充電器充電時間不應太長,必須遵照說明書所載的規限;
不應在無人看管或在睡覺時間使用充電器;
充電器在使用時溫度會微升,但不應出現過熱情況,如有異常應立即停止使用並交回供應商檢查。

  根據李小姐所提供的資料,產生焦味及高溫情況可能是充電器與遊戲機的電壓或電流/功率不配合,令充電器內部元件損壞。為確保安全,不應再使用該充電器。若對家用電氣安全有任何查詢,可致電政府熱線1823或來信機電工程署(九龍啟成街3號, info@emsd.gov.hk)。


我部PS3第一次使用時都有一陣很明顯的焦味。不過,對於『輸出電流為800mA的充電器只可為800mA或以下充電電流的電器充電』我很懷疑,充電器的輸出電流高於被充電的一方,這樣子,真的可以嗎?不是會燒嗎?是機電署搞錯?是星島寫錯(現今的報紙常常出錯)?還是我自己記錯呢?

有時,都係唔好信報紙,花多少少錢買原廠穩陣得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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