Thursday 27 April 2006

散之

在今日之前,我決定不再傷害某人。在今日之終,我已經重創了某人。

戀愛不是兩個人之間的事吧?還是每每牽涉很多人,每次我都能把所有因素計算進去,過去未來現在年齡家庭背景學歷工作國籍,所有理性的分析比較,都不及一件事重要:心。沒有心的愛,只是在受苦。

愛不是做出來的,是由心底裡發出來,由心去驅動。

為了不傷害她們,為了不為難自己,不惜狠狠地去傷害她們,狠狠地去為難自己。這還是愛的表現吧?


「天下無不散之筵席」,那唯有不入席才不會散吧。

還是習慣暗戀,沒期望沒失望,無始無終,沒撒過種不會開花沒有結果。

No comments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