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時我覺得 Android 世界已經同幾年前的 WM 一樣:只停留在吹捧硬體和新版系統。
雙核又點?2.3 又點?半年前不是人人在追捧 2.2 麼?為什麼我用 LG P500 (2.2) 上網 google 時一點都唔覺得爽呢?個 browser 好似失控咁,要 scroll 就放大,要放大就縮細,想郁個 text cursor 就一定彈 popup,Android Market 既 search 一定唔可以用 T9。
老實說,感覺上同 S60 touch UI 有得 fight。
(Symbian S60 本身設計很好,但當 Nokia 硬要 S60 加上 touch 之後,就好似手腳不協調)
Apple 也很會強調新產品「更快」,新版 iPad 的產品主頁就有這樣說明:
這是否意味著用 iPad 2 時,會比用 iPad 快一倍或以上呢?唔係吧。每年新 iMac 比舊 iMac 快幾多幾多 precent,然而,我今天仍使用五年前的 iMac,速度不快但不影響我的使用感受。起碼,就算再快我都係要用一個鐘來寫呢篇 blog。
一架跑車再快,在市區裡跑的時速上限依然是 60km/h,在爛地上跑就一定快唔到,無路,就幾快都只係無用武之地。手機再快,人的反應不會變得更快,只有 program 再爛再慢都唔覺慢。手機再快,冇啱用的app、冇話題性的 game、對用家冇增值,再快都只係得個講字。
我用過 CPU 400Mhz、解像度 240x320 的 PocketPC,又用過 CPU 600Mhz、解像度 480x640 的 WM5,新機並沒有比舊機為我帶來更多的生活體驗,因為我唔會因為早上打開 Calendar 時快了,就工作愉快。反而 Palm 機只有 66MHz 卻可以提供比得上 PocketPC 的使用體驗。
新款運動鞋新流線型設計減低風阻200%不是導致購買的原因,購買的考慮應該係是否需要、是否舒適、是否配合自己、是否乎合經濟能力等。
要讓 Android 呢個名字有神奇效應,唔係講 Dual Core 唔係講快就得。台灣 iPhone4.tw 裡流傳一句:當別人賣的是產品帶來的生活體驗,而你仍在硬銷產品速度時,你已經輸了。
要打造任何一個品牌成為一個熱潮,彷似以前的 iPhone 熱,就要有真正吸引到眾人的 desire:iPhone 有著當時其他手機品牌無法提供的打機體驗,然後一眾日常生活相關的 app,上網的速度其實係好其次。
玻璃可以做 touch display 並唔出奇,但當賣點變成日常生活的各式各樣,就好似好神奇:
老實說,我見到的不是 A Day Made of Glass,而是 A Day Made of Programs。真正 enrich 到人的生活,其實不是這塊 display 玻璃,而係後面 power 著一切一切的 programs 同埋 internet。
1 comment:
當頭棒喝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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